关于印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24  |  来源: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  专栏:省内政策  |  浏览量:

关于印发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法〔2023〕249号


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4日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推进林草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林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景俊海同志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挖掘营商环境建设潜力,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推动形成政策好、机制活、成本低、服务优、办事畅、效率高的林草营商环境,为生态强省、绿美吉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突出“放”的理念引领,以简政放权提振市场信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范围,深入推行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加速推进“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涉林证照电子化,协调做好国家林草局垂直管理的“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等3个业务系统与省级数据平台对接。持续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为项目使用草原和林地审核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持续做好林草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办理,确保取消、下放和承接林草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对应落实。

2.把握“管”的尺度分寸,以放管结合提升管理效能。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推广“我要执法APP”系统应用,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依托“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推进智慧监管。严格落实执行“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对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3.加强“服”的改革力度,以流程再造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完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精准指引。全面落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重点项目专人跟办”“审批结果及时送达”等制度,增强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率。落实“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利用“爱鸟周”“湿地日”“吉林生态日”等时机,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林草资源保护利用的社会参与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营商环境建设发展根基

4.加速推进立法进程。积极协调《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吉林省草原管理条例》提交省人大审议。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开展《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5.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协调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吉林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林草种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草经济发展业态平稳有序。

6.行政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组织新进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加大现有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动态更新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打造一批符合现实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林草执法队伍。

7.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细化政务公开目录、落实公开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强政策解读,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群众带来政策红利的,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助力推进政策落实。

(三)传递社会发展温度,对接群众诉求回应社会关切

8.畅通社会公众反映渠道。依托门户网站,广泛通过“互动交流”“意见征集”“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等模块,实现政府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网络互联。及时查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加强吉林林业网站的错情处理督导,确保网站信息建设发布质量。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民声民意,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9.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力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坚持能办马上办,力争做到答复全面准确、切合实际,对需要逐步解决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深入做好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情况,确保建议提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答复率和满意率“双百”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切实承担起本处室、本单位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具体举措的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实施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照各项工作任务,逐条研究、细化举措、明确时限、挂图作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检查督导。要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检查督导,深入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