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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双公示”让企业更便利
2021-10-12  |  来源: 信用中国  |  专栏:双公示动态  |  浏览量:

日前,中阿立购(苏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因企业母公司上市,到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开具企业信用证明时发现,他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即可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下载打印相关证明。该公司成为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实行“双公示”工作机制以来首家享受这一便利的公司。

  据了解,企业在开展上市、招(投)标、股票增发等活动时,需要到市场监管部门开具企业信用证明。以往,这一过程耗时久,给企业带来了较高的时间成本。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双公示”工作规范(试行)》,并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范》实施后,该局将近3年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市场主体失信行为信息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新产生的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传;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可自主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相关信息具有同等效力(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为企业出具告知单,便于企业向索要证明的单位出示),为企业办事提供了便利。